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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按年龄段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保障
作者: 来源:法制生活报 更新:2007年09月18日 查看: 【字体:
     近日正式颁布施行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按不同年龄段分别实行培训就业保障、养老保险和福利保障等多种保障方式。其中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人员,以培训就业为主。


  意见规定,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负担,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其余部分由集体经济缴纳和当地政府补助;把个人、集体和政府缴费全部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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