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日前报道:务工人员遭遇工伤后,尽管大部分受伤工人都能被及时送往医院接受基本的治疗,但不少医院每年都为工伤患者拖欠的治疗费用头痛不已。有医护人员坦言,工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一些小企业推诿责任,“这种情况下医院只能尽量挽救性命,但不少人无钱治病自行出院,缺乏后续治疗往往导致肢体致残。”在佛山,一种“保障协议企业员工优先得到治疗,企业随后与医院结算费用”的《医疗协作单位协议》早已出现。然而,这种协议5年来始终没能推广开来。务工人员工伤维权问题早已为社会所关注。但时至今日,由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等维权问题却缺乏有效解决的办法。这个无奈的事实,使人们不能不再次审视这个问题。可以说,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然而,与农民工迫切的需要相比,一些企业以各种理由躲避因工伤带来的麻烦和经济损失。那么,工伤维权困境难道真的就难以破解吗?笔者以为,这需要寻根究源,从根本上建立应对措施做起。农民工工伤医疗必须有制度保障。要明确优先解决工伤保险成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任务,使工伤保险这个从制度设计上适用于城乡各类用人单位,费率很低,而且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制度真正发挥出效力。而在推广工伤保险这一过程中,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强化指导和监督,促使企业履行好制度所规范的内容。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并在全国实施了农民工“平安计划”,提出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这对广大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福音。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应从维护民众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障工伤保险等制度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