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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民工讨薪引发的话题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文体交通台 更新:2008年08月11日 查看: 【字体:

           随着东胜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由于知识层次低、文化修养差、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多客观因素的存在,农民工进城往往是干最苦最累最脏的活,拿最低的工资,可谓是真正的血汗钱。然而这样的血汗钱是最没有保障的,由此引发的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是最近几年媒体上见报率非常高的一个词,每年春节临近,“打工者讨回血汗钱”成为各地媒体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是近些年来建筑行业较为突出的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劳务纠纷事件通常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和复杂性,如处理不当,不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东胜区声誉,甚至有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农民工讨薪成为社会治安重大隐患

        年末岁初,对于外出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工来说,现在应该是高兴的日子。可有不少民工却愁眉苦脸,因为一年的辛苦钱可能因为某些老板的拖欠而成为“一场空”,因拿不到辛苦一年的血汗钱,不得一次又一次推迟归乡的日期。而由此引发的集体停工、罢工、冲突、上访甚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2007年9月25日,因为辛苦挣来的3万元钱被包工头卷跑,东胜区某工地的10名民工将工头的亲属也是工地的收料员非法拘禁在工人宿舍内3天,要求工头付给他们工资,直到拿到工资后才将收料员放走。但这10名民工也为此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7年11月22日,3名民工因讨要工资无望,爬上了位于鄂尔多斯西街的华宇名门20层楼顶欲跳楼。后在有关部门救助下,3名民工安全返回了工地,但事情依然没有解决,他们身处异地,陷入困境,感到绝望。一名民工说,“快过年了,我很想回家,但现在连路费都没有,和我们一起干活的民工有20多人没拿上工钱就走了,走时的路费大部分是家里给汇过来的,目前,还有256个民工无法回家,工头共拖欠这些人近30万元工资。”

        2008年2月5日,正是腊月二十九,在东胜区打工的侯某因找马某催要拖欠自己的9000块工钱,被恼羞成怒的工头马某残忍杀害,并抛尸荒野十余日。直到2月16日才被群众发现并报了案。2月20日东胜区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工钱没要回来,侯某反而赔上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像这样民工和工头之间的劳务纠纷引发的社会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这一幕幕惨剧的发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有的民工群体停工、罢工、游行,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还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

        民工:生活和法律中的弱势群体

        “农民工跳楼威胁讨薪”“农民工绑架工头亲属讨薪”“索要劳务工资未果,农民工惨死在包工头手下”,农民工讨薪方式的非理性程度越来越高,离真正的、受法律保护的“维权”也越来越远,甚至由于讨薪方式的不当,使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一方面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往往会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也揭示出农民工正当的维权途径不畅和维权成本高的现状。

        民工是生活中的弱势群体,无权无势只要求得一个岗位给家里挣些养家糊口的钱就心满意足了,但是在就业形势趋紧的情况下,职位的紧缺性、生活的迫切性让他们会丢弃自己的尊严、人格甚至理性去争取一个岗位。他们是法律中的弱势群体,他们也许不知道按照《劳动法》去保障自己的利益,也许不知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处理,也许即使赢了官司也未必会执行回自己的工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打工者往往没有要钱人那种底气,究其原因,无非是怕索钱不当反被老板炒鱿鱼,这样工资没得到,还赔上好不容易的找到的饭碗,真是敢怒不敢言。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

        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形成有效的监管、惩处等机制,增大恶意拖欠的成本,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同时引导农民工学会使用合法的维权工具。解决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不只是按时发足工钱的简单问题,而是关系到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建筑业乃至全东胜区治安稳定的大问题。

        一、农民工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与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最起码的手段。

        二、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包括劳动监察部门,也包括司法部门、建筑部门。要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这些都为农民工按时拿到工钱给予了政策上、法律上和道义上的强有力地支持。真正地做到“投诉有门,快速解决,专人调解,化解纠纷”。在受理投诉和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有转包、违法承包、违法用工等市场违规行为的,及时移交建筑市场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三、治病先治本,要解决日益突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遏制愈演愈烈的层层转包现象,对工程的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此外,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规,强制用工单位和个人必须签订公平有效的劳务合同,让欠资遭遇不再重演。

        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以人为本,让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历史,也为社会治安消除一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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