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昌平等专家、学者谈“三农
作者: 来源:三农论坛 更新:2007年09月18日 查看: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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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农村债务与精简结构。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学者吴象给李昌平书作的序中说:对我来说,主要是提高了对“三农”问题严重性、紧迫性的认识,启发最大的有三点:
“一,尽快的扭转工农、城乡加速扩大的趋势。谁都知道,收入差距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缩小差距,才能达到共同富裕。80年代前期,工农、城乡差距有所缩小,随后又逐步扩大,而且越到后来越呈加速扩大之势。李昌平说,1987年农民每亩负担需100斤粮食;到1990年,农民负担70元,折合粮食250斤/亩;到1990年,这个数字升为150元,折合粮食300斤/亩,到1998年这个数字又上升为180元左右,折合粮食400斤。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进入90年代以后,对乡镇企业的乱收费开始泛滥,直接间接造成农民收入下降,尽管1994年、1995年、1996年三年粮食涨价,也未能扭转局面。1997起,中西部广大农村,普遍存在种地负债经营,农民要靠打工收入交纳各种苛捐杂税,农村改革和乡镇企业带给农民一点有限的实惠已经消耗殆尽,荡然无存”。我很同意李昌平对农民收入相对下降的分析,但对于工农、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应该认真分析。实际上对于城市的许多工人来说,他们的实际生活相对来说提高的并不大。而主要提高幅度大的是各级官员、公务员、教师、国营垄断行业的领导、职员和一些私营企业的所有者。我记的在改革开放之初曾有“搞道弹的,不如买茶蛋的”。说出了那时的“不合理”的状况。但那时的“不合理”是一种有利社会下层、弱势、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而正是在这个时期农村、农民享受到改革开发的利益。而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现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速度是很快的。因此不只是城乡差别的扩大,而城市居民本身的差距也进一步的扩大。邓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在突破那种大锅饭、平均主义盛行的时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过渡的,无限制的发展就会使这种富离开勤劳、智慧的合理致富越来越远、离开邓老提出这个政策的意涵越来越远,这是当前需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一方面是利用权势的无法可依的迅速致富,一方面是盲目积聚城市的农民和城市的贫困民众以及挣扎在农村土地上老、弱、妇、幼的困难生活。有差距是必然的是社会永远存在的,关键是差距的合理性,很清楚,从农民每亩上缴粮的负担大增加看(从100斤增加到400斤),差距扩大是人为的,收入高者有部分是从农民身上直接或间接多取而富有的。这样的差距是极不合理的,将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的问题。
吴象总结的二是:“基层政府机构和人员过度膨胀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直接的主要原因。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村凋敝、各种矛盾加剧的局面只有愈演愈烈,永无宁日。全国县乡两级吃财政饭的约32003人(不含村干部),县、乡、村三级每年至少需要4000亿元(包括工资,部门运转费,村干部、军烈属、五保户补贴,债务利息,农村公共品按排等五项)才能维持合法生存。而从农民身上合法征收800亿元,从工商税收分成约500亿,资源补赏收入约200亿,收支相差2700亿。因此只有非法“创收”才能维持生存。
“财政分灶吃饭后,好的税源和税收上收了,县里多数只留下“包袱”。中西部大多数县一级财政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都有巨大的缺口,只有转嫁到底层。全国乡镇一级卖掉了能卖掉的一切,还欠债2300多亿元(中财委调查数据)。每年要靠非法加重农民负担千亿元才能维持生存;全国村级基本上卖掉了荒山、荒水外,还欠债2500亿元,靠侵占农民出让土地权及其他非法收入400亿元维持生存。在此情况下,中央政府对农村的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必然被扭曲,解决“三农”问题的资源被层层截留,政府各部门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执行职能过程中,往往部门利益高于人民利益,而且打着国家利益的幌子来压农民。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基层政府、部门“靠权吃民已成普遍现象。中央三令五申精简机构,基层各种明目的编外人员却不断膨胀。基层政府体制内人员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并逐渐演变为一个和农民利益相对立的食利阶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变为“取之于民。用之于官”。
作为一个农民,一个普通党员的我看到了这组数字真感到震惊。“全国乡镇一级卖掉能卖的一切,还欠债2300亿元;全国村级基本卖掉了荒山、荒水外,还欠债2500亿元”。真不知道这是怎么领导管理的。工厂、企业赔钱要破产,这乡镇政府,村集体还有什么存在的正当理由呢?这是发生在我党“三个代表”思想理论形成、发展,提倡全党、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的过程中。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变成了“基层政府体制内人员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并逐渐演变为一个和农民利益相对立的食利阶层”,这还不是个别现象,而且还很普遍。这是多么大的反差啊!吴象指出:这“不仅是少数人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问题,更重要的是体制、制度问题。”
许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引起“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县、乡、镇干部过多,税费负担过重。只要减少基层政府的机构和人员,就能解决问题。我认为起点作用是很有限的,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三农”问题不只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最重要的问题。现在出现的“三农”问题,是长期以来社会积累问题的总暴露。只有把解决“三农”问题真正提到稳定整个社会,使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最重要位置,节约整个社会的开支,科学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国民经济才能持续稳定的发展。精简过度膨胀的政府机构不只是基层县、乡政府人员的问题。而市、省乃至中央的精简更重要,其节省的资金将会是很大的。如果投入“三农”,完全可以解决实行土地经营权家庭化、私有化后失地贫困农民的吃饭问题。而从我国的现实领导管理体制看,省、市有很大的精简空间。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至上而下的设置着工商局、税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畜牧局、工业局、二轻局、商业局、交通局、乡镇局等等,机构设置重叠,人员膨胀,权限范围职责不清,办事推委,效率低下。其实根本用不着这样层层设置机构管理,如税务局如果设置在市,那么县的税务工作就是收税,要那么局长、副局长干什么。而省只是个统计、汇总、又不直接下去收税,要那么多厅长、副厅长干什么。上面养一个高级干部的费用,需要多少农民去流汗呢?
我国用纳税人的钱养活着庞大的事业单位,文教、卫生、体育,新闻等,人员待遇大多是高工资、高待遇者,开支巨大。有些事业是必须的,但许多是可以取消、精简、转化的。有资料说,在中国,事业单位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数量超过130万,从业者2900万,拥有近3000亿的国有资产,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都集中在各类事业单位,其经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30%。然而相对于事业所有的资产,它对社会的贡献很不成比例。据统计事业单位对中国gdp的贡献大概在5%-10%之间。2001年科、教、文、卫四大行业才占5·1%。
有学者指出:60%的人才,1/3的国有资产,国家预算开支的1/3,贡献才是5%-10%,和企业的贡献率没法比,效率是很低的。不改怎么行?我们应该看到这3000亿国有资产开始是怎么积累的,这最原始的就是从农民身上收取积累的。现在我们的医院、大学、电视,电台,出版等许多事业都在搞核算、创收,有了利润就能多得多分。很难说他们是社会公共、公益事业。看看我们各县的各个局所,用纳税人的钱盖了多少大楼,是必须的,用于办公吗?有多少是开了饭店、招待所、出租的呢?如果把这部分钱用于改造农村小学的破、旧、烂。我们农村学校的环境早就改观了。
我认为党中央应该下大决心搞一次彻底的类似“四清”运动的清土地、清财产、清债务、确定产权的运动。通过这次清查、确权,将社会多年积累的问题彻底解决。我是亲身经过“四清”运动的。如果单从清财产、清工分、清帐目、清干部不合理的多吃多占是完全正确应该的。
李昌平基层政府和组织的“非法生存”问题。其实不是“非法生存的”问题,而是没有法生存的问题。我们国家到现在也没有制定各级政府的组织法,其各级政府的规模,设置的部门,开支的总额,人员的数目,工资的限额等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大部分由书记、长们决定,这是产生问题的根源,如果不从根本建立法律制度,依靠那级党委、政府的红头文件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
现在学者、专家们提出建立“现代政府”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对原“传统政府”动大手术,要有创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钢建认为:“应该吸取机构改革的教训,摆脱怪圈。政府机构改革的问题在于,曾经有一段没有在法律框架内的改革,改革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约束,现在实际上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国家编制法》在5年内有望出台。很清楚我们现在各级政府的改革,精简机关、人员,还是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下,由我们的各级书记、各级长们随意掌握的。无怪难以取得长期的效果。我们必须建立各级政府的组织法,对各级政府的人员的数量,机构的设置,工资的总额,可支配的财力有公开严格的规定,以及支配的公开程序。
我们必须这样深刻的提出这个问题。我们政府机构以及依附于政府的事业单位应该彻底的动大手术了。只依靠精简县、乡镇机构、人员,节约开支是远远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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