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一节一展”组委会办公室现正式通过黔东南州文化局即日起向全国征集“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
一、活动参加者:全国所有热爱歌曲创作活动的自然人均可为本次活动创作主题歌。
二、征集内容:“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
三、征集作品提交时间:2008年9月1日止。 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邮件到达贵州省凯里市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作品,提交时间以作品送达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局办公室的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参选作品应以苗族、侗族民歌为基调,通过旋律优美的音乐和含意深刻的歌词,体现“多彩贵州风 苗乡侗寨情”的主题。参选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语言限于汉语、苗语或侗语,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不同文化背景的听众接受和传唱。音乐的详细创作要求如下:
要求:以苗、侗民族原生态音乐元素作为创作素材,充分表现黔东南苗族、侗族精神风貌,体现“多彩贵州风 苗乡侗寨情”的主题。
长度(秒):整个作品演唱不超过300秒
四、参选作品作的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所有内容须属原创,无论是否已公开发表,均需一次性、排他性将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地转让给“一会一节一展”组委会;
2、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民族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五、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1、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参选作品的参加者应将
(1)参选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
(2)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只限用汉语言或苗族语言或侗族语言);
(3)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4)创作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提交至: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南路1号黔东南州文化局办公室
邮编:556300
信封背面写明:“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参选作品
2、通过网络提交参选作品的参加者请邮至 qdnzwhj@126.com。同时在10天内提交《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创作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参选作品的歌谱一份 (歌谱是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其中: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歌词应填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限汉语言或苗族语言或侗族语言)。
3、被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参加者,如果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方式,提交本款上述文件,其参选作品丧失参选资格。
六、本次活动有关信息的查询
与本次活动相关的信息,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网站查询:
www.qdn.gov.cn或www.qdnwh.gov.cn
2、电话及电子邮件查询
联系人:陆锦宏
电话:0855-8271035
传真:0855-8272128
Email:qdnzwhj@126.com
七、参选作品的评选
1、入选作品将于9月中旬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对外公布;
2、本次 “一会一节一展” 征集音乐作品 10 首,入选将颁发奖金,并获荣誉证书。
八、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征集及评选办法》、《“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及《“一会一节一展” 音乐作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2、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文件的获取
参加者可从本次活动官方网站www.qdn.gov.cn或www.qdnwh.gov.cn下载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或表格。
九、争议及未尽事宜
对本办法及本次活动的《参选表格》、《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产生的任何疑义,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局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局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