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能繁母猪养殖者的积极性,保证市场对生猪的供应,加快母猪存栏速度。国家财政部拿出4902万元,对我省养殖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实施补贴。据介绍,这笔补贴金是中央财政按照去年年底我省能繁母猪163.4万头的数量来拨发的,标准为每头母猪50元,其中30元由中央直补,另外的20元由省、地、县政府按4:3:3比例补助,分别为8元、6元、6元。